行业分类: 餐饮 教育 酒店 休闲 服务 家居 家纺 服装 酒水饮品 零售 医药 建材 环保 珠宝 美容 母婴 汽车 金融
当前位置:首页  加盟资讯  餐饮资讯  项目动态正文

加盟奶茶店不开了可以退加盟费吗(奶茶店加盟费可以退吗)

发布时间:2021-11-30 07:06:27 发布人:

加盟奶茶店不开了可以退加盟费吗?本案原告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经过近八个月后才向法院起诉,判决退还加盟费2.6万元案例如下:2017年11月,原告彭某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

加盟奶茶店不开了可以退加盟费吗?本案原告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经过近八个月后才向法院起诉,判决退还加盟费2.6万元

案例如下:

2017年11月,原告彭某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书》和《项目标识使用协议书》,被告许可原告在某区域范围内设立的加盟奶茶店,原告向被告支付了加盟费79000元。

原告发现被告不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资源。被告签订合作协议的目的不是协助通过特定经营模式的复制来获取利润,而是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订立“霸王”合同、格式条款来盈利。原告没有开店,未实际使用涉案品牌进行经营,现加盟奶茶店不开了可以退加盟费,故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服务协议书》及《项目标识使用协议书》;返还原告加盟费79000元等等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项目标识使用协议》及《服务协议书》内容来看符合特许经营的特征,涉案协议具有特许经营的性质。

关于原告主张解除涉案协议的理由是否成立。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经营资源并不限于注册商标,“**奶茶”是否系注册商标并不当然影响合同的效力。

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11月11日签订涉案协议,原告于2018年6月1日向被告发出解除协议通知书,于2018年7月提起本案诉讼,已远超《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赋予被特许人的“冷静期”。原告据此要求解除涉案协议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本案中,仅凭被告提交的《告知书》并不足以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鉴于特许经营中特许人的经营资源、被特许人的经营状况、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情况等信息对于被特许人是否选择特许人的经营模式具有重大影响,原告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要求解除涉案协议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被告是否应当返还涉案协议约定的79000元及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原告作为被特许人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未充分审核特许人资质便贸然签约,未尽到其作为商业经营主体应尽的审慎注意义务;其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经过近八个月后才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属怠于行使自身权利,存在一定过错。本院综合考量原被告各自的过错程度及涉案协议的履行情况,酌定被告应向原告返还26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

《项目标识使用协议》及《服务协议书》予以解除。被告返还原告26000元。

“51退加盟费网”节选自: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2018)苏8602民初1075号判决书

“51退加盟费网”原创文章版权属于上海张律师,已做版权证据保留,不得转载、摘编、使用,否则张律师将追究法律责任。

立即咨询,获取加盟资料
您可以根据下列意向选择快捷留言

我对项目很感兴趣,请尽快寄资料给我!

请问我所在的地区有加盟商了吗?

我想详细了解加盟流程!

加盟该项目能得到哪些支持?

我想加盟请电话联系我!

加盟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项目很好,请尽快联系我详谈!

*姓名:
*电话:
留言:
*验证码:
已有0人阅读
天林茶诚邀加盟
天林茶

天林茶

投资额度:3万以下

所属分类:茶叶店

  • 公司名称:福建省天林茶业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 注册资金:3万以下
免费电话咨询

24小时服务热线

栏目ID=0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
栏目ID=0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
    栏目ID=0的表不存在(操作类型=0)
最新加入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