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5 16:06:49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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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某与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宫的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原告李某表示,2019年,在经被告公司拓展部工作人员宣传了解到本宫公司的经营模式、企业文化且在该工作人员多次主动邀请下,并支付了3000元定金及7.8万元品牌使用费后,与本宫公司签订了《单店自主经营合作合同》。
之后,本宫公司工作人员开始为李某在邯郸市美乐城开设店铺提供服务,但在提供服务期间以各种理由推脱店铺选址,期间又与第三方签订代理协议,并声称第三方有实力、关系网广,能够迫使李某在美乐城无法成功开设店铺。至此,李某要求退还相关费用,但本宫公司不予退款,并声称要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李某在除美乐城外的地方开店。
本宫公司表示,其公司业务人员积极协助李某选址,最终因李某未确定店铺地址产生争议,而且李某的特许经营权性质为单店特许,不具有独占性,因此许可第三方开设门店并不造成违约。
法院认为,本宫公司对加盟店的选址仅为辅助义务,李某未与美乐城商场确定租赁关系,据此主张本宫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商圈保护范围没有依据。
但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被特许人有权在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鉴于双方处于筹备加盟店的初期,未实际使用特许经营资源,因此酌定本宫公司退还费用。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合同解除,本宫公司返还李某合同费用7.6万元。
而据天眼查信息我们可以看出,本宫的茶从2020年4月到2021年8月,在一年多时间内因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立案开庭的官司就有14起。
不仅如此,就在今年5月,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就因隐瞒收入528万偷税被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处以罚款9.12万元。
虽然这些事件与胡海泉看起来没有直接关系,但点开其官网我们可以看到,首页上醒目的“火爆全网,半个娱乐圈都捧在手心”标语加上胡海泉人物海报,不难看出“本宫的茶”与胡海泉之间关系的紧密。
且在本宫的茶官网品牌介绍中明确给出了,胡海泉为该品牌联合创始人的身份信息。
另据天眼查信息,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该公司大股东为广州江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其法人雎宏江为疑似实际控制人。而明星胡海泉持有广州江泉44%的股份为二股东,并与雎宏江一同是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
事实上,明星投资餐饮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翻车、暴雷事件更是频频登上热搜,这些事件早已为我们敲响警钟,加盟有骗局,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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